莆田市无线电管理局拟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对部分出现故障的无线电技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使其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现按照《省工信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采购程序和规定,对以上服务项目的最高采购限价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5年莆田市无线电技术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二、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7日。
2.报价递交时间和方式: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7:30前,逾期概不接受。报价供应商需将报价纸质材料送至或投寄至莆田市无线电管理局(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北大北街315号观桥御景御宝苑4层,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594-2297238)。
三、服务供应商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并具备服务本项目的能力及对应服务范围,须提供报价供应商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证照)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并加盖公章。
2.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4.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要求:(l)按要求填写《附件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2)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证照)复印件(正副本均可);(3)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的)。
2.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报价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因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4.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体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2025年莆田市无线电技术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5.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五、附件
附件: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2.2025年莆田市无线电技术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莆田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