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象山县东陈中学改扩建工程 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5]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东陈乡初级中学,招标人为象山县东陈乡初级中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85.09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16.02万元,建设规模:学校总用地25220.19平方米,拟新建建筑面积1818.77平方米,外立面改造面积2566.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东陈乡初级中学地块内。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建设为新建宿舍楼、篮球场、排球场,改造部分建筑外立面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98.192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东陈乡初级中学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莘莘路3号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574-658033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
联系人:潘兴潽、郑均华、宋涛、王惠军
电话:0574-89506339 / 13685812882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