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207G25090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2.2主要招标内容: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2.06万㎡,含25栋主体住宅楼及1个地下车库,目前需要采购各型号电梯共计62部。
2.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4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及服务、安装、设备调试、必要的使用培训等;
2.5招标控制价:9688750元(含税价);
2.6计划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包括安装);
2.7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通江街道环城北路区域,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验收合格;
2.9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屡约能力。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则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如制造商电梯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资质的,可不用再单独提供电梯安装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电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应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代理协议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5%85%AC%E5%B8%83%E7%9A%84%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9B%E6%8A%95%E6%A0%87%E4%BA%BA%E8%A2%AB%E5%B7%A5%E5%95%86%E8%A1%8C%E6%94%BF%E7%AE%A1%E7%90%86%E6%9C%BA%E5%85%B3%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F%BC%8C%E4%BB%A5%E2%80%9C%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2%80%9D(www.gsxt.gov.cn)%E5%85%AC%E5%B8%83%E7%9A%84%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9B%E6%8A%95%E6%A0%87%E4%BA%BA%E8%A2%AB%E5%88%97%E5%85%A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7%9A%84%EF%BC%8C%E4%BB%A5%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2%80%9D%EF%BC%88http://www.ccgp.gov.cn%EF%BC%89%E5%85%AC%E5%B8%83%E7%9A%84%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6%8F%90%E4%BE%9B%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A5%E5%89%8D%E4%B8%8A%E8%BF%B0%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C%E6%88%AA%E5%9B%BE%E5%BA%94%E4%BD%93%E7%8E%B0%E6%97%B6%E9%97%B4%EF%BC%89%EF%BC%9B%3C/p%3E%3Cp%3E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E7%BD%91%E7%AB%99%E5%85%AC%E5%B8%83%E7%9A%84%E5%88%A4%E5%86%B3%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6%8F%90%E4%BE%9B%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A5%E5%89%8D%E4%B8%8A%E8%BF%B0%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C%E6%88%AA%E5%9B%BE%E5%BA%94%E4%BD%93%E7%8E%B0%E6%97%B6%E9%97%B4%EF%BC%89%EF%BC%9B%3C/p%3E%3Cp%3E
3)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3.8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号
联系人: 吕洋
联系电话:1573414979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亿翔基业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三道街附7号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17604610711
邮箱: yxjyqgc@163.com
11.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名 称:讷河市市政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讷河市住建局办公楼(中心大街48号)
联系人:周维富
电话:15704620007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EF%BC%8C%E4%BE%9D%E6%B3%95%E5%9C%A8%E7%BD%91%E4%B8%8A%E6%8F%90%E8%B5%B7%E5%BC%82%E8%AE%AE%E3%80%81%E6%8A%95%E8%AF%89%E3%80%82%3C/b%3E%3Cb%3E%3C/b%3E%3C/p%3E%3Cp%3E
12.2 线下投诉渠道
名 称:讷河市市政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讷河市住建局办公楼(中心大街48号)
联系人:周维富
电话:15704620007
日期: 2025年 09月08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