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车电池更新增容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2025]164-ZC114、LBJT2025-003
2、项目名称:灵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车电池更新增容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314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LBGZ[2025]164-ZC114、LBJT2025-003
灵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车电池更新增容项目
3140000.00
314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范围:灵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电池更换项目,需更换22辆宇通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包含:所有车带电池均衡系统;各连接高、低压线束;高压箱;BMS;全新电池 pack;充电线束;各紧固件;延保服务;中标方自行与车辆厂家协商车辆有关技术对接协议;换电安装(含旧电池拆除);试车等内容,须在合同签订履约期限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确保公交车辆及时正常运行。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达到正常使用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7)质保期:5年或3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及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合同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起始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