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仁城置地(BQ32-04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1-511504-04-01-982013】FGQB-00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1-511504-04-01-982013】FGQB-00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组织招标(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仁城置地(BQ32-04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2.2建设地点:宜宾市南部新区(北区)2.3项目概况:仁城置地(BQ32-04地块)位于宜宾南部新区(北区)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片区,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基地西临南丝绸路,北临南四路,南临天璇路,东临宜庆路,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43434平方米(约65.1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住宅共计15栋(共配置30台电梯),会所配置2台电梯,天桥、养老用房及卫生服务站各配置1台电梯,本次采购及安装电梯数量共计35台。2.4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共计145065.2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门房为1层,地上住宅15~24层,商业1层,地下1层。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8575.4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04942.06平方米,共计682户;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筑面315.68平方米,配套商业建领面积3317.74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420.20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701.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2814.88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等。机动车停车位736辆,均设置于地下车库。地下室设有人防,位于地下室负一层。(各子项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审批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2.6工期要求:分批次排产,自每批次电梯排产之日起至通过宜宾市技术监督局特检所验收为90个日历天。具体排产之日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2.7质量要求:合格。2.8招标范围:仁城置地(BQ32-04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共计35台电梯。2.9招标内容:承包人根据现行有效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项目实际,提供电梯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仓储、前期土建配合(含提供预留预埋施工图,不定期核查总包施工的井道、圈梁、层高、提升高度尺寸等其他内容)、安装、调试(含电梯安装调试、二次装修后调试)、检测、通过招标人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自通过验收之日至各地块楼栋整体交付购房业主之日止之间的维护,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等内容。其中:货物包括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所有设备及清单、工具、配件、图纸及其配套资料;服务包括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维修保养、技术支持及更新、货物运输和保险、配合用户注册、质保期届满前的年检(所有年检费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及其他伴随服务。2.10标段划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级别为B及以上;(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料:①代理品牌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级别为B级及以上;②代理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级别为B级及以上;注:1)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完整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商证明材料,一个电梯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同时,一个代理商也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与投标,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若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则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2)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上无具体的许可参数,投标人还须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证书。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20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标品牌电梯在单个合同供货及安装签约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380万元的业绩。注:1)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的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提供的“货物进场验收证书”证明材料为“每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范围中各类电梯型号各一份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电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02 00:00 至 2025-08-07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25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8 月 25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