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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育新街地下管网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牡丹江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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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育新街地下管网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301G2508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2025]3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海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育新街地下管网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海林市育新街。

2.3建设内容:给水工程:改造给水管道长 1035.5 米,管径 DN100-DN200,配套建设检查井。雨水工程:改造雨水管道长 1310 米,管径 DN300-DN1800,配套建设雨水口、检查井及拍门。污水工程:改造污水管道长 810 米,管径 DN400-DN600,配套建设检查井、加固检查井。综合管沟工程:改造综合管沟长 900 米,布置排管总长度 5200 米,管径 De100,配套建设人手孔。供热工程:改造供热一级网 640 米(管长),管径 DN500,配套建设阀门井。

2.4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09月29日开工,计划2025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62日历天(此计划工期为制作文件统一格式,实际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929.11万元,其中:(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0.18万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727.96万元;(3)预备费(不可竞争):160.97万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编制竣工图。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3.投标人(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下同)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给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727.96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合同额的不低于40.18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建安费不低于1727.96万元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限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费不低于40.18万元的市政工程相关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注: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的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6)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市政专业工程师2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

3.4.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4.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公司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09月01日17时00分至 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3-7223127

招标人:海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海林市英雄街157号

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0453-73238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正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281号新安街与长安街之间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3-626898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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