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江滨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25】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云陵镇江滨公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此次项目提升改造范围以云塘路与江滨路交点为起点至云霄大桥底下为终点,全长2.5公里。此次提升主要依托漳江滨水生态带,对项目范围内的交通配套系统、土建基础系统、设施配套系统、景观绿化系统、夜景氛围系统的五大系统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园林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653485.00元(含暂列金360000元),本招标工程造价为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653485.00元(含暂列金360000元),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 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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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7653485元(含暂列金360000元);发包价为6924136.5元(含暂列金 36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45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27 00:00 至 2026-2-9 09:30 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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