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花都院区医疗专项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3-440114-04-01-60903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花都院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花都院区医疗专项工程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花都院区医疗专项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北邻平石路,东临公益路,南邻葱兰西街,西邻玫瑰路。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净化系统装修及设备供货安装工程;2)医用气体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工程;3)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工程;4)医用物流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工程;5)医院辐射防护工程;6)污水处理工程(医院综合污水,排放的污水量为 1100m3/d)。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
| 招标内容 | 1)净化系统装修及设备供货安装工程;2)医用气体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工程;3)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工程;4)医用物流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工程;5)医院辐射防护工程;6)污水处理工程(医院综合污水,排放的污水量为 1100m3/d)。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本工程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计划2026年3月10日开工,2026年12月5日完成设备系统调试、实体完工及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531.688904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须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和一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业绩编号和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业绩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业绩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业绩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业绩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业绩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业绩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2)技术指标(单个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完成时间以验收文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资料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5)如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由主办方提供。 | |||
|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一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③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业绩编号和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业绩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业绩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业绩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业绩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业绩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业绩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2)技术指标(单个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完成时间以验收文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资料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5)如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由主办方提供。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单位承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1家单位承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1家单位承接环保工程施工)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工作协议(本公告附件四),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EF%BC%89%3Cp%3E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2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14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14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开标时间 | 2026-01-14 09:30:00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州市晟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6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部 | 联系电话 | 020-2861998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1121-1123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卢工 | 联系电话 | 1521880750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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