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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襄阳武商MALL项目EPC招标公告

襄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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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襄阳武商MALL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10FJ-07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襄阳武商MALL项目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420606-04-01-7637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规划路以东、春园路以南、汉江路以西、规划路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 1 栋地上四层、地下两层(局部地下二层)的商业建筑。项目总用地面积36048.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2.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含人防)(最终以规划审批方案面积为准)。

其他:合同估算价:67799.24万元。计划工期:6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以及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设计:完成该项目建设目的及使用需求内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相关设计内容及规划报批、协助发包人完成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明办理、图纸优化、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消防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弱电智能化、装配式、室内装饰工程(含室内精装修、室内照明、标识标牌、室内景观及二次机电等)、室外装饰工程(含幕墙工程、泛光照明及楼宇标识)、供配电、供水、燃气工程、电梯、室外标识、电子屏、室外工程(红线内外)、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园林景观、BIM 等)及相关所有内容的概念优化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设计内容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同意,经发包人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采购: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施设备、材料(含辅料)、软硬件等。 施工: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 其他内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搭建、垃圾处理及清运等,依据土地现状开展基坑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有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7%9A%84%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04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8%A5%84%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690号
    联系人:姚秀红
    电话:027-85714108
    电子邮件:kfglb@wushang.com.cn
(2)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8楼
    联系人:王耀东、田乡、刘苏雅、王加辉、乔付亚
    电话:19072056851
    电子邮件:1351584442@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襄阳市建华路15号
    联系人:/
    电话:0710-3211513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441办公室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电话(传真):0710-3273186
    电子邮箱:
2025年10月30日
附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由招标人明确)。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

3.2.1投标人拟派(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1)须具备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时间为准)至少在一项已完工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4万平方米且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67799.24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或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以施工图纸审查合格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在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12.4万平方米且投资额不低于67799.24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含 EPC 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中承担过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施工图纸审查合格通知书、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2)设计人员:建筑专业负责人须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结构专业负责人须①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电气专业负责人须①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暖通专业负责人须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

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土建施工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土建质量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各不少于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此5类人员至少配备3人,可互相兼任);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设计团队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须①具有《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实施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实施后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开标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2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时间为准)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4万平方米且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67799.24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可)

3.2.3财务要求: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10500 万元(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方流动资金为准)。须提供1.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3.2.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信誉要求1-8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做出承诺或声明。

3.2.5建筑业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登记网页截图;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3.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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