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老旧小区屋面防水工程(第三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811-002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老旧小区屋面防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11月6日9:30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6日15时4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至2456524481@[链接]。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5、开标时,供应商可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解密及二次报价提交时间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老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营东新城东湖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417-392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爱乐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营盘西街17-4号A5座2601-2610
联系方式:024-24528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宏
电 话:1335888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