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桥镇宁德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9230902100170001
各投标人:
一、关于“长桥镇宁德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第5项/第3.1.8款/第3点中“注:(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更正为“注:(1)因本项目为农业项目,无法对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手动填写《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并在资格文件中上传。”
(二)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更正为:
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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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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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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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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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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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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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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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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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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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注册证书类型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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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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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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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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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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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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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副经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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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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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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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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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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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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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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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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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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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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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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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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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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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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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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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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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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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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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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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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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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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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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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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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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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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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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注:
1、本页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2、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三)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如下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仅适用于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8.9万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你方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仅适用于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无须提供。
(四)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此修改,其他不变。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屏南县兴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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