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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房产服务中心 河东区民兵训练基地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JHZC2026-Sep13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 竞争性磋商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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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房产服务中心 河东区民兵训练基地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JHZC2026-Sep13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河东区房产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河东区民兵训练基地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C2026-Sep135
项目名称:河东区民兵训练基地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6.9656万元
最高限价:746.965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746.9656746.9656房屋修缮维修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八)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三级资质有效期届满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四)项目部人员:1、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并提供本单位磋商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相关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任命书及职称证书,并提供本单位磋商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人数满足文件规定,须提供承诺书;(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到 2026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
方式:(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房产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联系方式:022-24317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嘉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
  联系方式:022-23150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洁
  电 话:022-23150099

天津嘉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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