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伊滨区孝文街道德馨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NZD-2025-112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D-2025-1128
2.项目名称:洛阳市伊滨区孝文街道德馨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控制价:住宅物业费:0.9元/平方米/月:车位管理费:400元/个/年(注:车位管理费以每年市场行情重新定价)
注: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1)本次采购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孝文街道六号安置小区(德馨园),小区分为南392044.52 平方米,住房套数2823套(其中:80户型1290区和北区,北区总建筑面积套120户型1533套),居住人数约9034人,机动车位数量:1771个,非机动车位数量:5035个,大门:2个:南区总建筑面积264185.63平方米,住房套数1674套(其中:40户型128套,80户型388套,120户型1078套,160户型80套),居住人数约5357人,机动车位数量:1332个,非机动车位数量:4750个,大门:2个;
(2)本次服务内容为:高层楼房物业管理服务,综合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与维修养护、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装饰装修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等本次采购 共1个标段,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提供不被接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期:3年
5.3.本项目物业服务标准要求达到《洛阳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二级及以上物业服 务标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相关制度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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