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京哈高铁北京至沈阳段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工程(四电)项目第一批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CRCC-JHDS-01
包件号:TX-11
1、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本次招标物资是局干OTN设备,资格条件里面要求的250公里客运专线设备业绩与本次招标设备不相干,是否可以去掉此资格条件要求,或者提供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即可
回复: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铁北京至沈阳段
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工程(四电)项目经理部
2025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