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船闸工程观测项目LSXHXH-CZG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船闸工程观测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船闸工程观测项目LSXHXH-CZGC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工程起自黄响河与通榆河交汇处,讫于淮河入海水道与通榆河交汇处,全长33.9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工程、地涵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1)船闸工程:按二级通航标准新建大套二线船闸1座,包含闸桥1座(含工作桥)。
(2)地涵工程:拆建废黄河地涵1座,新建北排闸1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LSXHXH-CZGC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船闸工程观测
2.2.1.1施工期观测
(1)人工观测内容主要如下:
①基坑等临时工程边坡土体顶部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②支护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③支护结构(地连墙及灌注桩)的深层水平位移;
④地连墙和灌注桩的裂缝;
⑤施工期地下水位变化、基坑渗漏水状况;
⑥周边建筑的水平位移、沉降、倾斜和裂缝等,周边重要设施的变位和破损;
⑦基坑周边地表沉降、裂缝,基坑周边地面超载状况;
⑧一线船闸结构物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倾斜、裂缝、外观等;
⑨自然环境的监测,主要为:雨水、气温、洪水等;
⑩施工过程观测,主要为:基坑开挖的底高程及基底土质的情况;基坑开挖边坡的稳定,是否出现边坡渗水、滑坡及坡顶土体位移等;
?巡视检查,主要为: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等现象。
(2)自动化观测内容主要如下:
①基坑等临时工程边坡土体顶部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②边坡、围堰土体深层水平位移;
③上、下闸首和上下游导航墙处支护结构的地连墙和灌注桩的应力应变;
④钢板桩的应力应变,锚杆应力;
⑤基坑及周边水位观测。
施工期自动化监测系统总体功能要求(监测功能、显示功能、存储功能、操作功能、自检功能、系统供电、适应能力、备用/检校测量、外部数据接口等)应当满足本项目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期观测应贯穿于基坑、围堰和主体工程施工全过程,每次观测应做好记录,保证观测资料的连续性、可靠性等。
2.2.1.2运行期观测
(1)人工观测内容主要如下:船闸水工建筑物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2)自动化观测内容主要如下:船闸水工建筑物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沿用施工期GNSS监测设备)。
2.2.2地涵工程观测
(1)施工期人工观测内容主要如下:
①基坑等临时工程边坡土体顶部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②施工过程观测,主要为:基坑开挖的底高程及基底土质的情况;基坑开挖边坡的稳定,是否出现边坡渗水、滑坡及坡顶土体位移等。
(2)施工期自动化观测内容主要如下:
①基坑等临时工程边坡土体顶部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②边坡、围堰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地涵基坑每座围堰顶中间位置布1个测点,共4点)。地涵测点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管底需打入稳定层,深度一般不小于1.5倍基坑深度。
2.2.3其他内容
①临时工程(含运营期健康监测)监测(观测)设施的采购、埋设和安装等(注:“永久工程观测钉/墩”的采购、埋设和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水工建筑物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②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单位承建的监测土建设施进行过程监督与验收,确保相关设施满足项目监测工作需求。
③施工期(3年)观测、观测设备维护、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
④施工期及运行期为本项目工程观测投入开发的软件需接入智慧工地平台,采用BIM、WebGIS等技术对船闸及地涵三维可交互应用层进行搭建,实现对船闸及地涵关键位置结构健康监测、评估及预测。
⑤施工期,承包人须根据观测需要安排观测组(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驻场办公(每月不少于21天),按委托方要求做好日常相关工作。
⑥完成发包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⑦运行期观测自工程交工验收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观测频率等具体实施内容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服务期:
船闸工程:施工期观测、设备维护、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行期观测、设备维护、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自工程交工验收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地涵工程:施工期观测、设备维护、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
①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③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
(2)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公路或水运工程的健康监测或运营监测或安全监测或工程观测项目。
(3)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公路或水运工程的健康监测或运营监测或安全监测或工程观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9楼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话:025-58582203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闫瑞澳、张春阳
电话: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E-mail:3856225611@qq.com
工作QQ: 3856225611(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它
8.1投标人应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5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6月19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17: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0:00。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8.6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7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8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9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常女士、闫瑞澳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9楼
电话:025-58582203、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3856225611@qq.com
8.10 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邮编:210001
电话:025-52853073
传真:025-52853028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