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东津新区汉水路天桥新建工程施工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襄阳东津新区汉水路天桥新建工程施工(XYSZ-JSGC202512SZ-060001001)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3定标要素,企业实力中,删除:“资产负债率、净资产”。
2、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为:“2.5.2(3)发包人签订工程合同30日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文书,对于工程合同未约定合同价款的将在财评后30日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文书。工程款支付担保期限有效期为: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照(鄂建文〔2023〕25号)的规定执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工程延期、结算延期或付款延期的,发包人在担保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办理担保延期手续。
2.5.2(4)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为按照(鄂建文〔2023〕25号)的规定执行。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因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更、材料价格变动等引起工程造价浮动超过合同价款10%的,相应调整工程款支付担保。”
其他内容不变。
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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