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毛乡卡苏乎村集体产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毛乡卡苏乎村集体产业项目已由同仁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同政函〔2025〕8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同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同仁市扎毛乡卡苏乎村
(2)规模:(一)土建工程:
拆除及新建内容:
(1)拆除南侧场地原有砖砌畜棚 6 座及辅助用房,面积 2218.2 平方米;
(2)新建畜棚一座,面积 900 平方米,两侧运动场地面积共 1000 平方米;
(3)新建业务用房 1 座,砌体结构,面积 80 平方米;
(4)新建草料棚 1 座,轻钢结构,面积 290 平方米;
(5)新建消毒室 16 平方米,消毒池 16 平方米;
(6)新建病畜隔离室 20 平方米;
(7)新建堆粪场 1 座,轻钢结构,面积 50 平方米。
改造内容:
(1)场地北侧原有钢结构畜棚围护及顶棚部分更换维修,顶棚
维修面积 2033 平方米,围护墙体维修面积 636 平方米。
(二)室外及配套工程:
(1)拆除场地内原有硬化路 268 平方米;
(2)新建防风围墙 430 米,3m 高;
(3)新建场地内硬化道路 1572 平方米;
(4)新建场地内雨水边沟 603 米,4030 混凝土雨水边沟;配套钢筋混凝土盖板 175 块;
(5)新建南北场地间挡土墙 90 米长,1.5 米高;
(6)新建室外坡道宽 3 米,长 13 米(含平台),含一侧护栏;
(7)新建室外踏步 9.7 平方米,含一侧护栏;
(8)新建两场地之间铁艺护栏 52 米长,1.2 米高;
(9)新建出入口铁艺大门共 4 座:4 米宽 3 米高,2 座;3 米宽 3 米高,2 座;
(10)新建生活区及生产区间分隔护栏 50 米,2.1 米高;铁艺大 门两座,4.8 米宽 2.1 米高;
(11)新建旗杆旗台一座;
(12)自来水给水管网 1 组;
(三)设备: 畜棚及辅助用房配套设备:
全日料混合搅拌机 1 台、撒料车 1 台、输送带 1 条6米长、输送带 1 条7米长、)饲草料粉碎揉搓机 2 台、恒温饮水槽 8 个消毒设备 1 套、自卸三轮农用车 1 辆。以上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购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7318001001
标段名称:扎毛乡卡苏乎村集体产业项目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417.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90.0天
招标范围:(一)土建工程:
拆除及新建内容:
(1)拆除南侧场地原有砖砌畜棚 6 座及辅助用房,面积 2218.2 平方米;
(2)新建畜棚一座,面积 900 平方米,两侧运动场地面积共 1000 平方米;
(3)新建业务用房 1 座,砌体结构,面积 80 平方米;
(4)新建草料棚 1 座,轻钢结构,面积 290 平方米;
(5)新建消毒室 16 平方米,消毒池 16 平方米;
(6)新建病畜隔离室 20 平方米;
(7)新建堆粪场 1 座,轻钢结构,面积 50 平方米。
改造内容:
(1)场地北侧原有钢结构畜棚围护及顶棚部分更换维修,顶棚
维修面积 2033 平方米,围护墙体维修面积 636 平方米。
(二)室外及配套工程:
(1)拆除场地内原有硬化路 268 平方米;
(2)新建防风围墙 430 米,3m 高;
(3)新建场地内硬化道路 1572 平方米;
(4)新建场地内雨水边沟 603 米,4030 混凝土雨水边沟;配套钢筋混凝土盖板 175 块;
(5)新建南北场地间挡土墙 90 米长,1.5 米高;
(6)新建室外坡道宽 3 米,长 13 米(含平台),含一侧护栏;
(7)新建室外踏步 9.7 平方米,含一侧护栏;
(8)新建两场地之间铁艺护栏 52 米长,1.2 米高;
(9)新建出入口铁艺大门共 4 座:4 米宽 3 米高,2 座;3 米宽 3 米高,2 座;
(10)新建生活区及生产区间分隔护栏 50 米,2.1 米高;铁艺大 门两座,4.8 米宽 2.1 米高;
(11)新建旗杆旗台一座;
(12)自来水给水管网 1 组;
(三)设备: 畜棚及辅助用房配套设备:
全日料混合搅拌机 1 台、撒料车 1 台、输送带 1 条6米长、输送带 1 条7米长、)饲草料粉碎揉搓机 2 台、恒温饮水槽 8 个消毒设备 1 套、自卸三轮农用车 1 辆。以上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购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
(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本项目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
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 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7318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5年06月18日 0:00 时至2025年06月22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8日 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同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3-872272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同仁市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万达中心一号写字楼(昆仑西路北)19楼11907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王女士 |
电话:0973-8722722 | 电话:0971-6264664 |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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