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台区学校米、面、油、蔬菜、水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Y(2025)-CG004
项目名称:金台区学校米、面、油、蔬菜、水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4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台区学校米、面、油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79,062.5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79,062.5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金台区学校米、面、油 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79,062.5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壹年)
合同包2(金台区学校蔬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91,590.1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91,590.1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蔬菜 | 金台区学校蔬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91,590.1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壹年)
合同包3(金台区学校蔬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91,590.1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91,590.1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3-1 | 蔬菜 | 金台区学校蔬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91,590.1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壹年)
合同包4(金台区学校水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81,757.2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1,757.2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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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水果、坚果加工品 | 金台区学校水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81,757.2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壹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学校米、面、油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包2(金台区学校蔬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金台区学校蔬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4(金台区学校水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学校米、面、油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并提供所代理产品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4)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合同包2(金台区学校蔬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4)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合同包3(金台区学校蔬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2)
合同包4(金台区学校水果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2)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上传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2、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投标人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店子街4号
联系方式:0917-380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予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610室
联系方式:13891805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瑾
电话:13891805521
陕西天予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