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污水站配套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各相关比选申请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污水站配套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0773-2541GNSCFWQT3041)的比选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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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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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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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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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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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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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配置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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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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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完全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9分;
供应商不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要求”的,则在39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扣完为止:
每有一项不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要求”中“▲”条款(共9条)要求的扣3分,共27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要求”中非“★、▲”条款(共20条)要求的扣0.1分,共2分。
注:针对“★”“▲”条款的技术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技术支撑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或向社会公开的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但如果“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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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认真核实所有技术支持资料,并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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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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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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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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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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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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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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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配置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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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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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完全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9分;
供应商不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要求”的,则在39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扣完为止:
每有一项不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要求”中“▲”条款(共9条)要求的扣3分,共27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要求”中非“★、▲”条款(共20条)要求的扣0.6分,共12分。
注:针对“★”“▲”条款的技术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技术支撑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或向社会公开的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但如果“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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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认真核实所有技术支持资料,并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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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内容不变。
请依照更正后要求做好比选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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