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辉县招标采购-2025-66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辉县市交通建设技术中心辉县市2025年农村公路及桥梁工程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1月1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 - 2025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三、评标与定标 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进行。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推荐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并出具评标报告;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变更为 |
| 三、评标与定标 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进行。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推荐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并出具评标报告;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 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5、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15时29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2、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注:(1)、原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已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变更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等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辉县市交通建设技术中心 |
| 地址:辉县市229省道与306省道交叉口西南500米 |
| 联系人:任新伟 |
| 联系方式:166503329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鼎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新二街交叉口向东80米路南369-9号门面房 |
| 联系人:张艳军 |
| 联系方式:1553730227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艳军 |
| 联系方式:15537302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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