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搬迁新建整体规划 40 万千升(一期 25 万千升)啤酒生产项目----3#包装间、成品中转库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南宁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搬迁新建整体规划 40 万千升(一期 25 万千升)啤酒生产项目----3#包装间、成品中转库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5364001
三、招标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7日,现更正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四、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 (1)技术标分值权重:20.0% (2)商务标分值权重:80.0% | (1)技术标分值权重:35.0% (2)商务标分值权重:65.0%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照合同价款的5%以履约保函(以“保险保单”或“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担保)形式提供,期限8个月。履约保函格式应符合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保函格式不符合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并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供。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7%;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函格式应符合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保函格式不符合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并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供。 |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文件跟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章):南宁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青岛青招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南宁市明秀西路154号 |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23号山钢东部新天地1幢15层 |
邮 编:530005 | 邮 编:266100 |
联 系 人:王新利 | 联 系 人:代玉芬 |
电 话:13397706541 | 电 话:0532-8891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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