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2026年和2027年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项目 JSZC-321000-ZYCG-G2026-001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ZYCG-G2026-0017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2026年和2027年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4332.400000万元(采购包1:578.000000万元;采购包2:370.000000万元;采购包3:336.400000万元;采购包4:486.000000万元;采购包5:408.000000万元;采购包6:1168.000000万元;采购包7:98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 按单价报价,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附表,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2 按单价报价,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附表,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3 按单价报价,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附表,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4 按单价报价,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附表,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5 按单价报价,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附表,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6 按单价报价,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附表,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7 按单价报价,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附表,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道路交安设施建设维护工作是城市道路交通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近年来,交警部门围绕市政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围绕“12345”服务热线、城管数字化交办件等社情民意反映诉求,围绕道路交通精细、精致化管理的实际需要,全面加强和规范市区道路交安设施建设维护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城市交安设施的安全、规范、清晰、完好,有力地保证了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和广大群众的安全畅通出行。本项目需要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接管理辖区的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和监控等设施进行补盲建设和维护。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交通标线、标志、护栏类建设维护;
采购包4、采购包5:信号灯及配套系统建设维护;
采购包6、采购包7:监控系统建设维护。
本项目七个包的开标评标顺序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投标人可以兼投。
(1)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如同一中标人已中标前一个采购包的,则此采购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并以此类推。
(2)采购包4、采购包5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如同一中标人已中标前一个采购包的,则此采购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并以此类推。
(3)采购包6、采购包7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如同一中标人已中标前一个采购包的,则此采购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并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合同首签一年,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3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4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5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6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7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链接]。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链接]。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9.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润扬中路98号
联系人:夏斌、杨斌
联系电话:0514-87031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薛梦宇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梦宇
电话:0514-87116778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