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凭祥遣返站业务工作消耗用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9-1号发展大厦东楼住宅楼A座二十六层2602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6-C3-001
项目名称:凭祥遣返站业务工作消耗用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采购人提供凭祥遣返站业务工作消耗用品配送服务,配送物品包括卫生纸、卫生巾、消毒水、理发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洗发水、扫帚、拖布等消耗用品;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9日 至 2026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9-1号发展大厦东楼住宅楼A座二十六层2602号房)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获取:携带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9-1号发展大厦东楼住宅楼A座二十六层2602号房)现场获取。 (2)邮件获取:供应商必须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工本费转账底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xzb0101@163.com),邮件需注明所参加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如有)、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信息。如未能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而造成无法联系供应商或采购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文件工本费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秀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汇春路支行,银行账号:45050159004200001241】,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及用途(如“xx单位获取xx项目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信息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具体以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信息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5 0159 4151 0000 2175】;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的,供应商应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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