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恒洋 凤凰·滨江项目劳务分包(第二次)
采购公告
因本项目有效采购申请人不足3家,作流标处理。现对“恒洋 凤凰·滨江项目劳务分包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商参加采购。
一、项目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
二、采购内容
恒洋 凤凰·滨江项目劳务分包采购(第二次),具体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7.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
五、报名相关事项
自公告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我公司报名并登记报名信息,采购文件以文档形式发送到报名登记的电子邮箱。
领取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签字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需密封提交。
六、付款节点
1、乙方每月按实提供民工工资表,甲方按实支付民工工资。
2、待完成楼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后,甲方支付已完成产值的80%。次月起,甲方按每月报送产值的80%进行支付工程进度款。
3、分户验收合格完成相关手续后支付工程款至总产值的85%。
4、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双方核实签字确认完善相关手续后,结算金额支付到97%;其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支付完毕,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期满两年退还50%的保修金,保修期满五年退还剩余的保修金。
5、乙方在施工进场24个月后,如发生甲方未按付款节点支付乙方款项的部分,乙方有权在次月起要求甲方使用(房产)进行抵押,优先使用达到交付条件的进行抵押,单价按6500元/㎡对住宅用房进行抵押。
八、税率
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其他说明
1、已完成第一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采购申请人可不重复提交报名资料,但仍需按第二次采购文件要求重新提交采购申请文件。
2、采购申请人报名资料需密封提交。
3、已完成保证金缴纳的采购申请人无需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泸州中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3楼301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30-3655776
泸州中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