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仪征市仪城河东闸桥工程已由仪征市数据局以《关于仪征市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仪数投〔2024〕203号)批准建设,设计概算已由仪征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以《关于仪征市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子项目仪城河保水工程(仪城河东闸桥)的补充评审意见并同步调整原项目概算的评审意见》(仪财评〔2025〕5号)评审通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仪征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仪征市仪城河东闸桥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仪征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仪征市仪城河东闸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仪城河东闸桥,采用闸、站、桥结合形式,泵站抽排流量10m3/s,中间闸孔净宽12m,满足自排及通航要求。上部交通桥全长32.8m,跨径为8+15.2+8m,桥总宽33.50m。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建筑物级别为3级。
总投资金额:2891.12万元。
总工期:273日历天(电子投标文件按273日历天填写,缺陷责任期另计)。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2.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仪征市仪城河东闸桥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编号:YZDZQ-2025-EPC),具体招标内容(包含以下内容,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为:
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含预备费等增做工程设计),以及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设计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2、施工部分:完成包括通过审核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期间可能的施工图的调整、变更,和工程验收、资料移交及项目保修期等一切工作。
2.3.2对应投资金额:2239.31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9月1日开始实施,2026年5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总工期共计273日历天,其中:
1、工程设计: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招标人审查;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5日历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工程施工:计划于2025年10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计划于2026年5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质量目标与标准:
1、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所有文件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及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 631.1~63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专业(城市防洪或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项目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4)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5)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7)施工设备要求:/。
(8)项目经理要求: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9)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10)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1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2)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即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单位应由施工企业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仪征市仪城河东闸桥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编号:YZWHZ-EPC标段)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利益相关体,不得与仪征市仪城河东闸桥工程监理标(合同编号:YZDZQ-2025-JL)兼中,以EPC总承包优先。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4楼第5开标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6.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设计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施工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5、0.70、0.7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2236.78万元;其中①设计费:38.24万元,②建设工程费:2145.54万元,③暂列金额:53万元。
8.4分值构成
详见评分标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一 | 设计方案(6分) | 1.1设计理念及内容(2分) | 1、对项目现状调查充分、基础资料了解全面,得1分。 2、对建设目标及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把握透彻,总体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所提出的设计方案符合工程实际和初步设计要求,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1.2设计工作大纲(3分)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1分。 2、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3、后续服务计划完整合理、措施具体得当的,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1.3设计重点、难点分析(1分) | 针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二 | 施工组织方案(18分) | 2.1施工总体布置(2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2.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2.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4分) | 1、施工期导截流(钢板桩围堰)、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2分; 2、季节性施工、安全度汛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1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2.4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6分) | 1、土方施工方案、土方平衡及弃土区布置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2、闸站、交通桥等主体工程施工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2分。 3、水泵、电机、电气(自动化)等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4、闸门、启闭机、拦污栅等制作(采购)、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全面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5、步道、绿化等配套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2.5质量体系、环保水保、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措施保证(3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水保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0.5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三 | 投标报价(70分) | 3.1投标报价(70分) |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四 | 项目管理机构(6分) | 4.1设计人员素质(3分) |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设计专业负责人(水工结构、电气、水土保持、造价)配置齐全得2分(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缺1个扣0.5分,最低得0分。 须提供人员证书、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4.2施工人员素质(3分) | 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施工主要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人员证书、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
其他要求 | 注:1、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方案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方案各评分因素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9.1本项目监督部门:仪征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581512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仪征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仪征市新河西路168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0514-808669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四楼
联 系 人:张工、许工
电话:19851509508、18994887507
电子邮件:10345402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