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金融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项目编号: | 国企招采-2025-276 | 交易分类: | 工程类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李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13525099941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金融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金融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76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以北、梅河路以西,护航中心南楼。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金融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护航中心南座1层展示馆布展方案设计、布展方案实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金融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内容。
2.6质量要求:
各节点均符合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相关规定、标准;其中:
1.设计质量目标: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
2.7计划工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EPC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②上述负责人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9月25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3%80%90%E5%8C%85%E5%90%AB%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91%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F%BC%9B%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3%80%82%EF%BC%88%E6%9F%A5%E8%AF%A2%E4%BF%A1%E6%81%AF%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5%BA%9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9%8B%E5%89%8D%EF%BC%89%3C/p%3E%3Cp%3E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指本项目所涉及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注:对于以上(2)、(3)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24日,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5%8F%8A%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AF%B9%E4%BB%BB%E4%BD%95%E8%BD%AC%E8%BD%BD%E4%BF%A1%E6%81%AF%E5%8F%8A%E7%94%B1%E6%AD%A4%E4%BA%A7%E7%94%9F%E7%9A%84%E5%90%8E%E6%9E%9C%E5%9D%87%E4%B8%8D%E6%89%BF%E6%8B%85%E4%BB%BB%E4%BD%95%E8%B4%A3%E4%BB%BB%E3%80%82%3C/p%3E%3Cp%3E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180号金融广场南座
联 系 人:莫老师
电话:1831762208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话:0371-68865936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13525099941
邮箱:kjzbjt@163.com
2025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