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通过《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函〔2025〕18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嘉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 建设地点: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区位于佳木斯市郊区长发镇:北长发村、巨桥村、东四合村、东胜村、长虹村、二龙山村;西格木镇:东格木村、丰胜村、群林村;大来镇:山音村、中胜村,涉及三个乡镇十一个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7万亩,全部为新建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周期:自签订本项目检测合同之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全部质量检测工作。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检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67.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3.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近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