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十二小学、十三小学足球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YTMH2025-0627-741YT
1.2项目名称:鹰潭市第十二小学、十三小学足球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金额:1812664.12元
1.5采购最高限价:1812664.12元
1.6立项批文文号:鹰高新科经字[2025]117号
1.6建设地点:鹰潭市第十二小学、十三小学
1.7主要建设内容:十二小:足球场人工草皮安装3722.8㎡,挖除土方1674m3,老旧旗杆拆除;十三小:原球场草坪挖除清运,开挖深度 48cm,人工挖沟、槽土方等,铺装新人工草坪 2207.8㎡。
1.8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1.9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0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12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需求 |
鹰潭市第十二小学、十三小学足球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1 | 项 | 1812664.12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每种岗位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5.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5.5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获取时间期限: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9日。
3.2获取地点及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信用中完成“小额工程投标单位”注册登记,并以“小额工程投标单位”身份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本项目报名、下载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报名不成功,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热线:400-9980000。
4.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为无效投标。
4.2 开标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江分中心(余江区龙岗新区新县政府经济大厦附属楼西一楼)。备注:因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进行装修改造,项目开标地点安排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江分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由于供应商原因而造成没有及时确认报名成功并下载磋商文件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2磋商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
6.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6.4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3)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磋商小组规定报价时间(30分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报价的供应商将不被记录到最终排名中,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供应商被废标,则供应商也将无法进行报价,同样也不计入排名中。
6.5本项目支持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的规定。
6.6政采贷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申请要求等信息请查阅“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金融服务中心”(网址:www.jxemall.com)。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鹰潭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9号
联系方式:1877012931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鹰潭市明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鹰潭市高新区炬能路3号炬能大厦908-911室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方式:13617016532
7.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方式:13617016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