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心医院协同签名系统增采扩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51280FW0416002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市中心医院协同签名系统增采扩容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51280FW041600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锦州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298,000.00)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的相关资格。
3.1.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5日16时30分00秒---2025年06月12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领取或来电咨询,并以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现场开标,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2-31、32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市中心医院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获取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市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人:张伟
电话:0416-2393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2-31、32号
联系人:张永丰
电话:13941601097
电子邮件:279719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