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型基础测绘建设与更新及地形图提供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503100049-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供应商(乙方):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34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新型基础测绘建设与更新及地形图提供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5年新型基础测绘建设与更新及地形图提供服务 | 测绘服务 | 完成2025年新型基础测绘建设与更新及地形图提供服务工作 | 项 | 1 | 10173000 |
合计金额小写:10173000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零壹拾柒万叁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城市地下空间数据采集及建模 | 平方千米 | / | / | 105.00 | 33500.00 | 3517500.00 | / |
2 | 1:500地形图年度更新及提供服务 | 平方千米 | / | / | 435.00 | 15300.00 | 6655500.000 | / |
合计报价 | 10173000.00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和范围
项目内容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开展长沙市河东四区(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城镇开发边界 (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划定的“三区三线”)范围内重点片区的城市地下空间数据采集及建模工作,并建设相应地下空间数据库和地下空间三维模型。采集对象包括地下交通设施和地下建筑物(建筑面积小于 200 平方米的地下空间、部队和重要机关等管理区域除外),项目范围约 105 平方千米(大致位于湘江大道~五一大道~芙蓉路~木莲路~万家丽路~湘府路~红旗路~南三环~京港澳~西湖路~芙蓉路~南横线~中意路~湘府路合围区域内),如图 1 所示。二是开展长沙市河东四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1:500 地形图年度更新工作,更新面积约 435 平方千米,如图 2 所示。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及属国家、省级审批权限的事项除外),免费提供满足项目报建需求的地形图(含立项用地阶段)。
(2)项目要求
1)城市地下空间数据采集及建模
模型精细度等级为 LOD2。
模型数据应简洁,数据结构、数据格式和拓扑关系应满足逻辑一致性要求。
属性及空间信息宜采用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存储。
2)1:500 地形图年度更新及提供服务
所有的地物必须要有地物编码,地物编码规则及分层必须按照《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系
统数据标准(试行)》执行。
向用地单位免费提供的 1:500 地形图,还应满足规划报建审批的要求。
1:500 地形图基本等高距 1 米,成果精度符合表 1 规定。
表1 1:500地形图平面精度要求
地形类别 |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平面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图上mm) |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地物点的间距中误差(图上mm) |
平地、丘陵地 | ≤0.5 | ≤0.4 |
山地、高山地 | ≤0.75 | ≤0.6 |
注:在森林、隐蔽等特殊困难地区平面位置中误差可放宽0.5倍。 |
城市建筑区和平坦地区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大于0.15m,其它地区高程精度以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来衡量,精度要求见表2。
表2 1:500地形图高程精度
项目 | 误差规定(单位m) | |||
平地 | 丘陵地 | 山地 | 高山地 | |
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m) | ≤1/3×H | ≤1/2×H | ≤2/3×H | ≤1×H |
注:困难地区高程中误差可放宽0.5倍。 |
2.人员配置要求
(1)按照甲方项目要求,关键岗位配置人数不少于下表要求,以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岗位 | 工作内容 | 人数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整体负责 | 1 | |
技术负责人 | 负责项目技术和质量工作 | 1 | |
投入测量技术人员 | 地下空间数据采集及建模、地形图测量及提供服务 | 28 | |
总计 | 30 |
(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以及测绘相关专业职称,且承诺负责其规划从头到尾的组织、管理、汇报等工作。技术负责人需获得测绘相关专业相关职称。
(3)项目组人员需具备测绘相关专业证书。项目数据处理人员中具有一定数量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保密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4)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较大人员变动,乙方需向招标人报备,经甲方同意方可继续实施项目。
(5)合同期间,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
(6)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甲方可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工作所涉及到的测绘设备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配备,仪器配置不少于下表要求。
设备名称 | 设备要求 | 数量要求 |
全站仪 | 2″精度及以上 | 15 |
RTK设备 | 15 | |
总计 | 30 |
4.其他要求
局评审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1)服务要求
1)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所投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按约定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
3)乙方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2)保密要求
1)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
2)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所有,未经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复制、修改、留存、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乙方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或者销毁。
4)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售后服务
乙方应该确保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当出现问题时,乙方应承诺在3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3小时之内到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4)服务地点要求
1)城市地下空间数据采集及建模地点大致位于湘江大道~五一大道~芙蓉路~木莲路~万家丽路~湘府路~红旗路~南三环~京港澳~西湖路~芙蓉路~南横线~中意路~湘府路合围区域内。
2)1:500地形图年度更新服务地点位于长沙市河东四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1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692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项目结题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1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通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43001504061052500877)
3.预付款保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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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8-22 ——2026-06-30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整体验收。采购人在收到城市地下空间数据采集及建模成果文件【① 技术文档(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检报告)② 城市地下空间数据库和三维模型成果】;1:500 地形图年度更新及提供服务的成果文件【① 技术文档(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检报告)②1:500 地形图成果③ 1:500 地形图提供服务汇总统计表】后组织项目验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查验成果文件:
城市地下空间数据采集及建模
① 技术文档(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检报告);
② 城市地下空间数据库和三维模型成果。
1:500地形图年度更新及提供服务
① 技术文档(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检报告);
② 1:500地形图成果;
③ 1:500地形图提供服务汇总统计表。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查验乙方是否已完成本合同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
查验项目成果的完成情况及是否在规定时限内递交。
查验项目成果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查验项目团队的配备和执行情况。
(2)查验乙方的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3)查验乙方验收的自查情况报告。
(6)履约验收标准:
执行下列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 GB/T 35636-2017;
《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 CH/Z 3017-2015;
《城市地下空间三维建模技术规范》 GB/T 41447-2022;
《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 CJJ/T 157-2010;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一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试行)》;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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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本项目的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处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由甲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由乙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如出现三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甲方变更工作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的,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本项目的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5)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研究成果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6)乙方应对项目成果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技术规定、政策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项目的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甲方自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 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 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5.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成果资料及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30%;甲方延期提供项目所需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顺延交付成果,如果因甲方的延迟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项目技术工作已完成过半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合同款。
8.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超过合同期限的,还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第6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返工三次仍然不能通过审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价款,乙方应同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乙方若违反保密相关事宜,应按照国家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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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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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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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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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法定代表人: | 曹前 | 法定代表人: | 邓凌云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
附件列表:
- 项目范围.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