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184]ZCXMGL[CS]20250024
二、项目名称:对五常市第二殡仪馆购买清产核资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对五常市第二殡仪馆购买清产核资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黑龙江百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号鸿蒙小区A栋4单元11层B号 | 181,96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对五常市第二殡仪馆购买清产核资服务项目):
服务类(黑龙江百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资产评估服务 | 五常市民政局对五常市第二殡仪馆购买清产核资服务项目 | 1 、对五常市第二殡仪馆以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并在服务期限内出具完整有效的 报告。 2 、供应商需安排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加此项工作。此项工作需成立审计工作组,审计工作组至少包括主审人 员1名,主审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保持工作组成员相对稳定。 3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需要对行业主管部门明确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进行认真重点的审查,对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须如实客观的反馈给采购人并形成完整准确记录。 | 1 、对五常市第二殡仪馆以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并在服务期限内出具完整有效的 报告。 2 、供应商需安排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加此项工作。此项工作需成立审计工作组,审计工作组至少包括主审人 员1名,主审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保持工作组成员相对稳定。 3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需要对行业主管部门明确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进行认真重点的审查,对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须如实客观的反馈给采购人并形成完整准确记录。 |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 | 1期: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 181,96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丽丽、董淼、王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9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对五常市第二殡仪馆购买清产核资服务项目 | 0.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对五常市第二殡仪馆购买清产核资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黑龙江百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00 | 10.00 | 9.89 | 99.89 | 181,968.00 | 181,968.00 | 1 | 1 | |
| 黑龙江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通过 | 通过 | 70.00 | 0.00 | 10.00 | 80.00 | 180,000.00 | 180,000.00 | 2 | 2 | |
| 黑龙江资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5.00 | 5.00 | 5.90 | 65.90 | 305,000.00 | 305,000.00 | 3 | 3 |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常市民政局
地址: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雅臣路576号
联系方式:0451-85839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甄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综合体栋A栋1单元31层21号
联系方式:0451-51171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甄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1-51171051
黑龙江甄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