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改造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426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4267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索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房2906.66平方米,包括综合用房 274.30 平方米,新建1#污水处理厂房959.22平方米,新建2#污水处理厂房1486.26平方米,新建3#污水处理厂房118.80平方米,新建4#污水处理厂房68.08平方米;配套完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绿化及厂区硬化等附属工程。以及厂外管网改造:蓝天蓝大酒店管网、赞丹雪第二村管网、金鱼岛污水管网及沿河污水管网。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改造项目(EPC):
本次招标范围为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改造项目(EPC)项目招标,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改造项目(EPC):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本行业任何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市政类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为准);投标人在2022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市政类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为准);注:设计或施工单位有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的,按其在联合体成员分工确定业绩。3.1.4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任意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3.1.5投标单位须在最新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注册。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改造项目(EPC):
获取时间: 2025-08-22 00:00--
2025-08-28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改造项目(EPC):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5-09-12
09:5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牵头人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改造项目(EPC):
开标时间: 2025-09-12 09:5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4本项目执行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那曲市房建市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规定。(1、凡是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那曲房建市政类项目全部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2、请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取消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现场核验原件工作,评标专家评审工作严格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内容为准。
7.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应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视为废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6投标人需满足藏建市管【2021】157 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7.7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2〕24号)。
7.8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索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那曲市索县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814386124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韬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宏御商业广场A栋525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991773890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