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609115840-00250343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印刷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1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印刷机采购项目 | 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徐汇区番禺路951号B 上海交大慧谷信息园A座 | 95.0 | 977000.00元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印刷机采购项目 | 裁判文书印刷机 | 普驰 | PUCHI C8500彩色数码印刷机 | 1 | 977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雪梨,马群,邵娅美,张金,周丽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65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技术参数上完全满足,且类似业绩、需求理解和方案及售后均优于另外两家,且报价最低。经客观分和主观分评审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是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如对本次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电话:021-50934524)提出异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址:浦东新区年波路88号
联系方式:021-58951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1-50934524、021-50934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伟平、温婧娴
电话:021-50934524、021-5093452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