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市体育中心品质提升项目工程已由饶发改行政[2025]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饶市体育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饶市体育中心品质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0759
2.3建设地点:上饶市体育中心
2.4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17134.11元。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2.8计划工期:四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市政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拟投入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岗位证书(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提供项目拟投入人员的个人住建云截图、本工程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和有效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补交的不予认可)。(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7)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在岗在编的公职人员,且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格式自拟)。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格式自拟)。
(10)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但若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5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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