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名称: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45号三楼
采购内容:人保运营辽宁分公司南关岭债权清收专项律师服务采购项目,将选定1家供应商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人保运营辽宁分公司南关岭债权提供清收追偿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委托工作时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债权追偿类同类型诉讼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及服务成果等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
(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的查询结果(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盖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xinyongfuwu/?navPage=5%EF%BC%9B%3C/p%3E%3Cp%3E
(5)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6)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 号)相关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
(7)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供应商团队成员具备有效的律师证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uochunshi@picc.com.cn),审核无误后,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并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不涉及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45号机械大厦三楼
项目联系人:郭春时
受理质疑电话:024-86861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