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43元界线内丘县城至邢台外环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243元界线内丘县城至邢台外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6]7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2.1.2建设规模:省道S243元界线内丘县城至邢台外环段改建工程,起于内丘县八里庄村西与国道G619交叉处,终于武支江村北与省道S342(邢台市北外环)交叉处(互通式立交,主线下穿),路线全长约13.9公里,其中经过采空区4.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25.5米。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书并下达具体任务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2 招标范围:省道S243元界线内丘县城至邢台外环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包括初勘、初测和详勘、定测),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报、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技术规范,科研课题、专题报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交(竣)工)等。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链接])”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二家,且其中至少有一家是小微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的中小企业承担工作内容的投标报价合计须占总报价40%及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60%。如单独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2139583
电子邮箱:xtjtjjk@[链接]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聚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紫金泉路29号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229号 |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0 |
| 联系人: | 戴江涛 | 项目负责人: | 渠冉 |
| 电话: | 0319-213810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9-8317599 |
| 传真: | 0319-2138108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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