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426]FJSZF[CS]2025001-1
二、项目名称:尤溪县公安局城区食堂粮油、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尤溪县城关潮鲜生购物广场 | 尤溪县城关镇城东新村44-5-101号 | 1,149,408.00元 | 96.9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尤溪县公安局城区食堂粮油、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尤溪县城关潮鲜生购物广场)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1 | 综合零售服务 | 综合零售服务 | 米面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批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147,888.00 |
| 1-1-2 | 综合零售服务 | 综合零售服务 | 食用油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批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49,296.00 |
| 1-1-3 | 综合零售服务 | 综合零售服务 | 调味品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批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45,344.00 |
| 1-1-4 | 综合零售服务 | 综合零售服务 | 干货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批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22,672.00 |
| 1-1-5 | 综合零售服务 | 综合零售服务 | 果蔬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批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226,720.00 |
| 1-1-6 | 综合零售服务 | 综合零售服务 | 肉类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批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532,792.00 |
| 1-1-7 | 综合零售服务 | 综合零售服务 | 禽蛋类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批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45,344.00 |
| 1-1-8 | 综合零售服务 | 综合零售服务 | 冻品类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批 |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 79,35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郭宏锦 |
| 评审专家: | 陈淑琴 、 张支高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服务费: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服务类0.8%)。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以上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中标服务费及招标过程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出) 2、相关费用交纳帐户: 户名: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账号:81001116000333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营业部。3、退还中标方保证金要求: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府采购网系统备案。纸质合同原件送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备案一份。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尤溪县公安局城区食堂粮油、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1.619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标小组审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尤溪县公安局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10号
联系方式:1350759762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联大厦4F)
联系方式:0598-8291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小乔
电话:0598-8291048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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