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县区智慧场景建设采购项目(三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县区智慧场景建设采购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SDHQHZ2025-018
3.采购范围及数量:主要包括建设全市智慧校园刷脸支付、门禁等系统,以及智慧商超收银设备、收银软件等金融+智慧场景服务等。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9.025万元。
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其公司是通联版智慧场景设备的唯一制造商,已完成配套设备的定制化生产。根据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中“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情形,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
-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总公司须持有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5 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4日查看单一来源前公示,于2025年7月5日下载单一来源招采购文件。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以下资料,上传成功后须电话通知代理机构(15753065997)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下载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页版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要求的其他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8日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5年7月8日09:00(北京时间)前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郑州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300米路东盐业公司门口南侧二楼会议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90号
纪委监督电话:0530-5138699
采购人电话:0530-5130565
代理机构: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联系人:毛经理
电话:15753065997
邮箱:sdhuiquan01@163.com
2025年7月1日
采购供应商承诺函(第一部分)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出现被采购人纳入黑名单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我单位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在采购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或成交资格,有权不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我单位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我单位或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我单位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期:
采购供应商承诺函(第二部分)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二、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采购中标(成交)后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采购方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若非禁入品目或非禁入区域黑名单供应商出现负面行为,采购方有权加大惩戒,直至全品目永久采购禁入。
五、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等具体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相关关系不影响本次采购活动的公正性。
六、采购过程中如存在供应商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弄虚作假、虚假承诺、串通或视为串通、行贿等影响采购公正性行为,以及结果出具后放弃成交(中标)资格、无正当理由不订立合同或提出附加条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中标服务费等行为,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将其纳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行为包括: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我单位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