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ZBA2025-2148
二、项目名称:2026年财政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6年财政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0号楼6层6-16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88,000.00元 | 84.62 |
合同包2(2026年财政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二)):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9号院3号楼3层101-A01至A10室、4层101-A01至A10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70,000.00元 | 86.1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6年财政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一)):
服务类(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6年财政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一)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一年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488,000.00 |
合同包2(2026年财政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二)):
服务类(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6年财政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二) | 陕西省财政厅 | 数据治理要严格遵循《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财政网络安全总体策略》等法律法规,使用和提供的工具基于国产运行环境开发,适配国内主流的国产、非国产服务器、数据库、中间件、操作系统、桌面系统以及其他软硬件设备,满足国家信创管理需求。 在陕西省财政厅指定的地点安排常驻人员,采取现场服务的方式,开展陕西省财政厅数据治理工作。服务供应商须成立专门的项目团队,配备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管理,协调调配各种资源,对项目团队的技术、人力、成果等总体把控,保障咨询服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数据治理、展示等方面的能力。 服务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使用或提供的工具、平台,需保障存算分离、运行稳定,与陕西财政现有的平台工具能互联互通,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用。 服务供应商须保持项目团队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陕西省财政厅同意。如果陕西省财政厅对项目团队人员的知识能力、技术及服务水平不满意,服务供应商须根据要求及时更换项目团队相关人员,确保项目高质高效有序开展。 服务供应商须加强对参与本项目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泄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本项目成果全部归属陕西省财政厅,包括服务过程中的所有文档,服务供应商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提供或使用。服务供应商应保证陕西省财政厅在服务过程中免受第三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 | 一年 | 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 67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申佳宇(采购人代表)、杜来友、刘耀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30%收取。此采购代理服务费应计入响应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开列。 3、采购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交纳,服务费缴纳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号:3020127801792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2026年财政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一) | 0.512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2026年财政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二) | 0.703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财政厅机关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
联系方式:029-68936493、029-68936472、029-689364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翠翠、刘婧、张波
电话:029-88228899-616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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