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海关创智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203225S70183
项目名称:南京海关创智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拟选取1家供应商负责物业服务,内容涉及安保、工程、保洁、绿化、生活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1年1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3.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
方式:3.1时间:2025年9月19日17时30分至2025年9月26日17时30分 (一)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下载文件。 (二)参与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三)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四)需要发票的,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模块下载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招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83306809(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六)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2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3.3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500元。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行业划分:物业管理。
6.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3 投标人因故未出席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
6.4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5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6 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7 勘察现场: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8 预算金额:540万元/年(财政资金:486 万元,自筹资金54万元),1620万/3年。超过单年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6.9 最高限价:540万元/年(财政资金:486万元,自筹资金54万元),1620万/3年。
6.10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
联系方式:025-844232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卢婉莹 13770969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婉莹
电 话: 13770969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