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2023年度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营造林+基础设施)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江县2023年度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营造林+基础设施)(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11-511922-04-01-844191】FGQB-04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中市南江县两山生态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中市南江县两山生态资源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1-511922-04-01-844191】FGQB-04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赤溪镇、高塔镇、公山镇、和平镇、侯家镇、坪河镇、仁和镇、双流镇、天池镇、团结乡、兴马镇、元潭镇和正直镇13个乡镇行政区域。
2.2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营造林建设共103000.0亩,其中:现有林改培58052.9亩,中幼林抚育44947.1亩。现有林改培共58052.9亩,其中:马尾松提质培优55221.1亩,占95.12%;阔叶提质培优1830.6亩,占3.15%;华山松提质培优1001.2亩,占1.73%。中幼林抚育共44947.1亩,其中马尾松抚育25638.3亩,占57.04%;柏木抚育18747.5亩,占41.71%;阔叶抚育561.3亩,占1.25%;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林区公路13.837公里,改建林区公路10.055公里,林业管护站点建设5处、森林防火蓄水池30口。管理用房4座,总计1020.08㎡。工程特征:通过抚育间伐、补植补造,培育中长期针阔混交林,提高森林质量,储备大径级用材林,兼顾景观提升。
2.3 项目总投资:39538.88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监理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工作;配合业主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1日开始登陆: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bzsggzy.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巴中市南江县两山生态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红星段21号
邮编: 635600
联 系 人: 石先生
电话: 0827-8666656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A座11楼1105
邮编: 610000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话: 028-86696639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25年07月3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1-511922-04-01-844191
相关资料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