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ZB2025-090Z
二、项目名称:HK3-1-41宗地及HK3-1-32、33、34等宗地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HK3-1-41宗地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知行考古勘探有限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英泰曲江住宅小区第3幢3单元28层32803号房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46,300.00元 | 86.29 |
合同包2(HK3-1-32、33、34 等三宗地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大耀勘探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与锦业路十字融城东海A座8层0812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20,500.00元 | 82.2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HK3-1-41宗地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
服务类(陕西知行考古勘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HK3-1-41宗地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 | HK3-1-41宗地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采购人指定范围)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60天 | 达到合格标准。 | 546,300.00 |
合同包2(HK3-1-32、33、34 等三宗地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
服务类(陕西大耀勘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HK3-1-32、33、34 等三宗 地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 | 拟对HK3-1-32、33、34 等三宗地考古发掘的劳务外包服务,服务工作配合考古发掘单位按时完成考古发掘,包含但不限于人工土方挖掘(配合考古发掘)、安全保卫、支护加固等。本项目按供地及建设计划分批实施,具体项目实施情况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需满足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配合考古发掘单位按时完成考古发掘,包含土方劳务、支护加固、安全保卫等内容。 (2)供应商的服务方案符合相关要求并切实可行。对本项目及所处区域的文物发掘熟悉。具有对关键性问题的把握及解决方案、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及安全预案的经验。 (3)供应商应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业务。 (4)供应商应对自身安全负责,并给项目人员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5)供应商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相关文物、考古知识的培训。 (6)如被确认中标,则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人员必须配备到位,若需更换人员应先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替换的人员不低于被替换的人员的资质等级及工作能力。 (7)成交单位应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作任务再委托其他个人和机构。 (8)发掘过程中,供应商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文物的安全。 安全要求 (1)供应商应对自身安全负贵,要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规定。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古工地安全协议》的相关要求,遵守考古工地的安全规定,确保考古工地的施工安全、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 (2)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在开工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对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和避免因工作失误和安全措施不到位诱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3)供应商在考古发掘工作中对发现的古遗址、古墓葬等地下文物古迹负有看管保护的责任,并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 (4)供应商考古驻地的所有工作人员、财物、设备、设施以及暂存文物标本的文物库房等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驻地暂存文物和标本的临时文物库房,必须符合有关存放文物的安全要求。 | 60天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 520,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英禄(采购人代表)、梁珊珊、李王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由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缴纳账户: 名 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路支行 账 号:4120 1158 00000 6147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HK3-1-41宗地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 | 0.819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HK3-1-32、33、34 等三宗地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 | 0.780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88号
联系方式:029-86787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旺座曲江B座3105
联系方式:029-82680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翠、高丹
电话:029-82680887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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