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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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5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虞城县第一批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虞城县第一批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虞城县第一批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2.2 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5-18 2.3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89号 2.4 项目代码:2503-411425-04-01-754931 2.5 项目地点:虞城县境内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项目总投资:10894187.91元 2.8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虞城县张集、稍岗、刘集、乔集、古王集、沙集等乡镇的21个村的村组道路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60日历天; 第二标段:60日历天; 第三标段:60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包含2025年虞城县张集镇小崔庄村、韩集村等村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虞城县沙集乡贺楼村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虞城县沙集乡柳杭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施工,包含2025年虞城县大杨集镇高李庄村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虞城县大杨集镇南杨楼村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虞城县古王集乡王集东村、西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施工,包含2025年虞城县稍岗镇稍岗村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虞城县稍岗镇杨庄、李举人楼村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虞城县稍岗镇宋庄村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虞城县稍岗镇佟庄村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虞城县乔集镇乔北村道路建设项目。 2.13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3698844.80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3199598.56元 ;规费89840.21元;税金305409.21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00901.87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3094.95元);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3324407.4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2878754.68元 ;规费79160.5元;税金274492.36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8904.94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3094.95元); 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3870935.68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3380268.02元 ;规费76786.66元;税金319618.55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86186.65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075.8元); 2.14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在投标截止之日 120 天内有变更的,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查询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 ”的信用记录,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 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4.3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 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4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 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单位行贿 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 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受*罪-行贿罪-打开法院层 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 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4.5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 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 投资人信息)。 3.5.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商丘市)(https://***/ 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 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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