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PZB-2025-09-015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心路小学午餐供餐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午休班用餐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3、服务质量要求:保证每餐按时供应,并保证菜品种齐全、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品种齐全,包装严密,确保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食品及卫生安全事故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标准。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具有中央厨房场所和集体配餐所需设备设施(提供场所租赁或自有证明、设施设备发票或相关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11、供应商应承诺中标后为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6日 至 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