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17号-01-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 | 第六章 服务需求(二)服务目标(1)入围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入围供应商要建立评审结果三级审核制度,在报告中附审核表,审核人员签字齐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3)入围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的审查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4)入围供应商评审的工程结算项目以及清单、控制价审核项目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第一次出现问题在三个月内不予交派评审任务、第二次出现问题将终止委托评审业务,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 | 第六章 服务需求(二)服务目标(1)入围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加强监督管理的意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及经开区的相关规定。(2)入围供应商必须对审计项目的内容及结果负法律责任,出具的审核报告应内容详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具备应对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能力(3)入围供应商要建立评审结果三级审核制度,在报告中附审核表,审核人员签字齐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4)入围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的审查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5)入围供应商评审的工程结算项目以及清单、控制价审核项目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第一次出现问题在三个月内不予交派评审任务、第二次出现问题将终止委托业务,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 |
2 | 采购文件 | (5)入围供应商结算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对审计监督部门核查出原评审审定值与审计审定值存在较大差异的,将对该入围供应商进行严肃处理。经认定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造成误差的:评审审定值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入围供应商评审审定值与审计监督部门核查审定值误差率在3%以内(含3%)视为合理;误差率超过3%但未超过5%(含5%),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50%;误差率超过5%但未超过8%(含8%),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80%;误差率超过8%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100%,视为一次重大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评审审定值5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入围供应商评审审定值与审计监督部门核查审定值误差率在3%以内(含3%)视为合理;误差率超过3%但未超过8%(含8%),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50%;误差率超过8%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100%,视为一次重大失误,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 | (6)入围供应商结算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对审计监督部门核查出原评审审定值与审计审定值存在较大差异的,将进行如下处理,经认定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造成误差的:评审审定值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入围供应商评审审定值与审计监督部门核查审定值误差率在3%以内(含3%)视为合理;误差率超过3%但未超过8%(含8%),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50%;误差率超过8%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100%,视为一次重大失误,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 |
3 | 采购文件 | (6)入围供应商清单、控制价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因入围供应商原因造成误差的,控制价编制结果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误差率超过5%但未超过10%(含10%),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50%;误差率超过10%但未超过15%(含15%),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80%;误差率超过15%,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100%,视为一次重大失误,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控制价编制结果5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误差率超过10%但未超过15%(含15%),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50%;误差率超过15%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100%,视为一次重大失误,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 | (7)入围供应商清单、控制价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因入围供应商原因造成误差的,控制价编制结果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误差率超过5%但未超过15%(含15%),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50%;误差率超过15%,则直接扣除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100%,视为一次重大失误,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0431-84885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以南,安乐路以北,民丰大街以东,福安街以西亚泰花园,樱花苑6【幢】707号房
联系方式:0431-8060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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