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房产租赁项目
标的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房产租赁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100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房产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万可发展大厦房产位于绿谷大道238号、22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890.7 m², 房屋总建筑面积22,214.62m²。其中,绿谷大道238号主楼共21层,建筑面积20,138.2m²;绿谷大道222号附楼共3层,建筑面积2,076.42m²;地下室1层,设地下车位450个。该房产地处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位置,周边居民群众办事便利,并配有70余个免费地上停车位。 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2010年1月起搬迁至绿谷大道238号(发展大厦)办公。该房产隶属丽水新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新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核心位置,可满足开发区管委会18个部门、800余名职工集中办公以及会议、就餐、停车等需求,已为广大群众所熟知。在整个开发区范围内,难以找到其他能够满足管委会需求的房产;即便找到合适房产,也将增加装修、搬迁等大额租赁成本。综上所述,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丽水新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新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222号的房产使用权,推荐丽水新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新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新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新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578-2990116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部
联 系 人:陈红梅
监管部门电话:0578-2600137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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