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14SY2513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沈阳海关口岸门诊部)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9条规定,现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第5.9项,由“成像时间≤2秒”修改为“成像时间≤5秒”。
2、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第5.10项,由“探测器重量≤3.5kg”修改为“探测器重量≤4kg”。
3、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主要配置第11.1项,由“仪器设备标准配置1套(含平板探测器,球管,高压发生器,摄影架,摄影床,控制台等),工作站后处理软件一套及工作站配套电脑;软件终身免费负责升级。”修改为“仪器设备标准配置1套(含平板探测器,球管,高压发生器,摄影架,摄影床,控制台等),设备工作站及后处理软件一套;软件终身免费负责升级。配套诊断工作站与PACS系统软件一套:要求与设备工作站稳定连接,储存容量≥2T;集成报告系统;诊断工作站显示器为2个符合行业标准的医用显示器,1个为辅助参考横屏显示器(临床阅片级),1个为主诊断竖屏显示器(尺寸≥21英寸,核心分辨率≥5MP),需由配套专用显卡连接保证输出影像质量;PASC系统永久授权免费使用与版本升级。”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第11.2项、第11.5项。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由“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的业绩合同,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供应商业绩或制造商同品牌型号业绩均可,但须清晰体现所投产品相关信息),以及合同履行第一笔付款后供应商或制造商开具的发票复印件,以上内容缺少一项,业绩不予承认。”修改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的同品牌型号业绩合同,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履行第一笔付款后乙方开具的发票复印件,以上内容缺少一项,业绩不予承认。”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沈阳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433号
联系方式:张欣媛 024-22793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姜威、续晓明 024-22530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威、续晓明
电 话: 024-22530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