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璧山片区)
(一期)苗木采购招标文件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重庆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璧山片区)(一期)苗木采购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通知:
补遗1:在不超过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的基础上,本项目拟采购苗木种类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可能增加,拟采购苗木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可能会小于本招标数量,最后实际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合同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招标结果有出入,招标人不为此负任何责任。
后续执行过程中可能增加的苗木单价定价原则为:以市场寻源价格为基准价,增加苗木的结算单价=基准价×报价比例。
补遗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投标报价”中的内容修改为:
1.本项目采用百分比形式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涵盖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苗木生产成本、起苗、包装与包装材料、整枝初剪、装车费、运输费(不含到达交货地点的下车费)、人工费、机械机具使用费、苗木检验检疫费(若有)、利润、税金以及伴随服务(含:指导栽植、管养护、病虫害防治、人员培训等)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投标人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行报价。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价、少报价的风险与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将视为该部分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和其他子项的费用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单独支付费用。
3.本项目将设置报价比例最高限价。
(1)报价比例最高限价为94%。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报价比例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结算价=∑(经审价后的苗木单价×该种苗木经招标人认可的实际供货数量)×报价比例。若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相应罚款、赔偿金、违约金等的,在结算时一并予以扣除。
补遗3:将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报价部分由“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修改为:“愿意以报价比例 %进行报价”。
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明细报价表”。
补遗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3)本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修改为:“(3)本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补遗5: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项规定。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修改为:“报价比例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补遗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中“2.2.1分值构成(总分1OO分)”、2.2.3、3.2.1、3.2.3均作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 1.技术部分:35分; 2.投标总报价:65分。 | |
2.2.3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35分) | 供货方案 (15分) | 供货方案至少应包含苗源组织(含:种苗照片、苗圃位置、种苗来源等信息)、苗木起挖、明确苗木质量保证措施、苗木包装、明确包装质量保证措施、苗木运输、苗木卸车、明确运输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内容。根据方案内容、特点、难点等具备的可行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分。优(指内容齐全、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科学适用)得15分,良(指内容齐全、符合实际、针对性一般)得10分,差(指内容齐全,基本符合实际)得5分,缺项(指内容不齐全)得0分。 |
安全作业方案 (10分) | 提供的方案包含苗木供货过程中的安全作业措施、防火及消防安全措施、卸货交通组织安全措施等内容。根据方案中内容、特点、难点的可行性与科学实用性进行评比。优(指内容齐全、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科学适用)得10分,良(指内容齐全、符合实际、针对性一般)得7分,差(指内容齐全,基本符合实际)得3分,缺项(指内容不齐全)得0分。 | ||
应急供货方案 (5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性,提供零星送货、夜间送货、突击性迎检供货及其他特殊情况供货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特点、难点等具备的可行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分。优(指内容齐全、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科学适用)得5分,良(指内容齐全、符合实际、针对性一般)得3分,差(指内容齐全,基本符合实际)得1分,缺项(指内容不齐全)得0分。 | ||
良种证明 (5分) | 投标人针对以下内容提供承诺,满足得5分,不满足得0分。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苗木在重庆市审(认)定林木良种目录内或引种备案的,必须使用良种。选用良种的苗木供应时需提供良种树种的良种证、合格证、检疫证、苗木标签等证明材料。若无法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该批次产品将被拒收,如补充供货的批次依旧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将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 ||
2.2.3 (3) | 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65分 |
3 | 评标程序 | 1.开标后,首先将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即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后续详细评审与评分。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分值评定,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一至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按本表第2.2.3(1)项各评审因素予以评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针对某一投标人的技术部分按照上述评审因素予以独立评审(分)后,将以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2) | 投标总报价得分 (B)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 最低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第 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65分,最高投标总报价得62分,其他投标总报价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其他投标总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总报价得分=65-(65-62)×(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 投标总报价评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如:A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比例为80%,最高投标总报价比例为90%,最低投标总报价比例为70%,则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得分为:65-(65-62)×(80%-70%)/(90%-70%) =63.5。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 |
补遗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良种证明承诺函”承诺的内容修改为:所提供苗木在重庆市审(认)定林木良种目录内或引种备案的,必须使用良种。选用良种的苗木供应时需提供良种树种的良种证、合格证、检疫证、苗木标签等证明材料。若无法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该批次产品将被拒收,如补充供货的批次依旧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将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补遗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已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
补遗9:将招标文件“第五篇 招标内容和要求”中序号13桂花的规格“地径cm,苗高≥150cm”修改为:“米径≥3cm,苗高≥150cm”。
补遗10: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载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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