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望春工业园区自来水工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2026NBHSWQT011000001 | 项目名称: | 望春工业园区自来水工程框架协议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望春工业园区自来水工程框架协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海曙基层小型平台(http://***/web/home%EF%BC%89%E6%9F%A5%E7%9C%8B%E5%85%AC%E5%91%8A%E5%B9%B6%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6%E5%B9%B42%E6%9C%8826%E6%97%A514%E7%82%B9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E4%B8%80%E3%80%81%E9%A1%B9%E7%9B%AE%E5%9F%BA%E6%9C%AC%E6%83%85%E5%86%B5 1、项目编号:2026NBHSWQT011 2、项目名称:望春工业园区自来水工程框架协议 3、采购需求: (1)招标合作范围:宁波市海曙区内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的房建、市政、交通项目涉及的自来水新(改)建项目(招标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另行委托相关单位实施的除外),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2)合作期限:自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如遇政策变化等原因,合作双方经协商后调整合作期限或终止合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本招标项目合作范围内涉及的施工工作; ③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④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⑤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如未特别注明的,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 (二)投标人财务、业绩要求:无。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14点00分)前进入(海曙基层小型平台:http://***/web/home%EF%BC%89%E7%99%BB%E5%BD%95%E2%80%9C%E5%B7%A5%E7%A8%8B%E5%85%B6%E4%BB%96%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2%80%9D%E6%A0%8F%E6%9F%A5%E7%9C%8B%EF%BC%8C%E5%B9%B6%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C%E6%9C%A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6%89%80%E6%9C%89%E7%9B%B8%E5%85%B3%E9%99%84%E4%BB%B6%E8%B5%84%E6%96%99%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7%B3%BB%E7%BB%9F%E5%B9%B3%E5%8F%B0%E5%92%A8%E8%AF%A2%E8%81%94%E7%B3%BB%E4%BA%BA%EF%BC%9A%E4%BE%AF%E5%B7%A5%EF%BC%8815215725182%EF%BC%89%E3%80%81%E9%BB%84%E5%B7%A5%EF%BC%8818888603006) 、CA办理(13064780575);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公告发布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web/home%E3%80%82%3C/p%3E%3Cp%3E3%E3%80%81%E5%A6%82%E6%9C%89%E8%A1%A5%E5%85%85%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F%B7%E5%85%B3%E6%B3%A8%E6%9C%AC%E7%BD%91%E7%AB%99%EF%BC%8C%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F%BC%8C%E4%B8%8D%E5%8F%A6%E8%A1%8C%E6%8F%90%E4%BE%9B%E7%BA%B8%E8%B4%A8%E7%89%88%E8%A1%A5%E5%85%85%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p%3E4%E3%80%8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AF%8F%E5%A5%97%E5%94%AE%E4%BB%B7300%E5%85%83%EF%BC%8C%E5%94%AE%E5%90%8E%E4%B8%8D%E9%80%80%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E5%9B%9B%E3%80%81%E6%8F%90%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3%80%81%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5%92%8C%E5%9C%B0%E7%82%B9%3C/strong%3E%3C/p%3E%3Cp%3E1%E3%80%81%E6%8F%90%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9A 2026年2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RMB:8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4)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请联系保证金咨询联系人李老师:0574-872551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2号 联系人:闻老师 联系电话:1815826801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499号11层 传真:0574-87300371 联系人:张时雄、何欣、邱科杰 联系电话:0574-83885614 电子邮箱:240612330@qq.com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26 | 交易业务类型: | 其他类 |
信息来源: |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1-26 15:0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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