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嵩城市运营管理(嵩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博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项目(二期)
2、项目代码:2311-410304-04-01-855607
3、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25)0052号
4、建设地点:嵩县境内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嵩县产业聚集区水厂雨水调蓄设施新建工程、翟园路排水管道工程、朱柏路排水管道工程等;雨水口、检查井,雨水调蓄池以及相关地下管网附属设施,主要内容涉及雨水工程、道路破除恢复等。本次招标包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8、最高投标限价(概算控制金额):2800.00万元,其中施工费用2770.00万元(含重要设备材料费用),设计费用30.00万元。
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范围内的内容,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包括试验、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等),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10、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施工及采购等全部内容。
11、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规定并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符合业主方要求;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资质,也可以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 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9月22日 至2025年09月2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嵩城市运营管理(嵩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纸房乡振兴大道博物馆一楼
联 系 人:包先生
电 话:17539583222
代理机构:智博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智慧工场物联网创新科技园D1办公室20层
联 系 人:赵云朋
电 话:18637910291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557993
